物业滞纳金千分之三是指根据协议约定,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造成的滞纳金费用。具体而言,如果业主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纳物业费,将会被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未缴纳费用的千分之三(0.3%)每日,直至业主缴纳为止。因此,若业主欠费金额为1000元,未缴纳一天即将产生3元的滞纳金。若业主拖欠时间较长,滞纳金的费用也将随之增加。物业滞纳金的目的在于激励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并维护物业费使用的公平性和正常秩序。
法院依法支持物业滞纳金。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起诉物业费并要求支付滞纳金的,法院会依法审查,看滞纳金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