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死白撞"这条法规在1999年推行过。
1999年,辽宁省沈阳市率先出台了《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撞死白撞"首次以法规形式面世,在全国引起极大轰动和争议。
2004年5月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撞死白撞"之说就此被否定。
撞死猫并且逃逸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因为在我国法律中,任何人都应该给予动物必要的保护和帮助,而不是随意伤害或者残忍虐待,违反了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就属于违法行为。
撞死猫后逃逸的行为更是犯罪,因为逃逸行为破坏了现场证据,干扰了司法机关的调查处理,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所以,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尊重生命的态度,不伤害动物,也不违反交通法规,让我们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