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或姓名、住所等,对于自然人,还需核实其身份证件并复印保存;对于法人,需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公司情况。
2. 合同标的:明确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目标及其具体内容。
3. 合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详细描述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包括数量、质量等。
4. 合同价款或报酬:明确双方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包括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
5. 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明确合同的具体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约定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如何变更或解除,包括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等。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金额、违约金等。
8. 税费缴纳:约定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谁承担,以及如何缴纳。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类型的合同还需具备其他要素,如房屋买卖合同需明确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产权情况、房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劳动合同需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
合同签署的流程如下1:
1
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2
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
4
当事人签字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同时,对于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需要严格基于上述不同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3。
合同签了甲方反悔不履行按合同条款处理。合同双方签订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尚未生效的,一方反悔的,双方可依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或依法定程序解除;合同成立并生效,一方反悔不履行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可行驶不安抗辩权,并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