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统筹地之间的转移
(1)向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2)向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参保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转出地和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对接完成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的转移
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与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提供《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划转参保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给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的转出。
二、不同险种之间互转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合)年限每一年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4个月。转移和折算的缴费年限不得冲抵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待遇等待期”(灵活就业人员医疗待遇等待期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时,连续缴费满一年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昆明市拥有着繁华的商业区和优美的自然景观,因此住在市区内会更加方便。市区内的房屋种类多样,价格虽比郊区略高,但生活非常便利,有很多选择,方便买菜、购物、交通出行。
建设路、北京路等商业街区有各种商场和美食街,适合购物和品尝当地特色美食;同时市区附近还有滇池及西山等自然景观,可供休闲和户外活动。建议选择市区内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的位置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