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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最新规定
时间:2025-05-13 07:10:44
答案

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七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第三百零八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执行完毕后多久没有记录
答案

法院执行完成后多久能没记录,五年内“被法院执行后个人征信记录在履行判决后五年内消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征信不良行为终止的,自不良征信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内删除不良记录

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5万什么意思
答案

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25万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句术语,是说一个案件的执行额度是125万。

标的也就是价值或人民币数量意思,执行标的125万,就是说一个是要执行的案件价值125万元,另一个就是执行的钱数是125万元。执行标的根据案情以法院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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