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假名字不属于诈骗,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今欠到李瑞雪人民币10万元整,计划每月还款一千元,直到还清全部欠款为止,如有违约,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不属于
很遗憾这种情况不属于诈骗,不能告对方诈骗。但是有借款事实,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只有是对方签署的,即使是小名依旧可以起诉对方进行还款,且借条也是生效的。法庭上可以做笔迹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