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进行报告,年度报告以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季度申报并不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搜索结果,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优惠政策是: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因此,季度申报并不适用于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只有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这一优惠
1、登陆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可以输入账户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手机对应软件上扫码登录。
2、进入我要办税后填写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以及综合所得申报表。
3、进入经营所得申报页面,选择申报年度。
4、按照引导依次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计税信息,减免税额并确认申报信息,系统会自动算应纳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填写计税信息中收入总额时,一季度录入的是1-3月的累计收入,第二季度录入的是1-6月累计收入,第三季度录入的是1-9月累计收入,第四季度录入的是1-12月累计收入。
5、申报完成后到我要查询就能查看到申报个税进度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