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从弟三首·其三》是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一首佳作。下面是这首诗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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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少年初长成,
春衫犹是旧香生。
束书归去上京华,
万里须教到日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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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大意是:我家的孩子刚刚长大成人,身上还穿着过去的衣服,那香味依旧存在。他拿着书本回到京城深造,一定要走到世界的尽头。
赠养的孩子可按国家《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办理户口。赠养父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赠与合同、出生证明、身份证件等。公安机关会进行审查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将发放户口本。赠养的孩子与赠养父母享有家庭成员关系,户口也与其他子女一样,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如教育、医疗、社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