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险的种类有三种:交强险、商业险和车损险。
2. 交强险是指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必须购买的一种强制性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
商业险是指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可以根据车主的需求进行选择。
车损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险种,主要保障车辆自身的损失,包括碰撞、倾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3. 此外,商业险还有其他附加险种,如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指定修理厂险等,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险种进行投保,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理赔流程:
1.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查勘现场、拍照,双方填写资料,保险公司带回相关资料,决定理赔方案。
3.事故车到修理厂、4S?维修。
4.被保险人提供候车发票、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公司赔款理算。
6.领取赔款。
(1)车辆损失险:负责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自身损失的赔偿责任。
(2)第三者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
(3)全车盗抢险:负责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期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车上人员险: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5)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6)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承担保险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损失的赔偿责任。
(7)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赔偿。
(8)自燃损失险:车辆因电路、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以及因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这些损失由本险种负责赔偿。
(9)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0)不计免赔特约险:办理了本保险的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