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的合法建筑可以补办用地批准手续登记发证,违章建筑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拆除。建房户应当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是指本宅基地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之和。
不能超过3层,且不能超280平方
除了旧改方面,细则还规定着,增城新申请需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不超80平。总建面不超280平,层数不超过3层,住宅总高度不超1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