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终本后找不到法官,可以尝试通过法院的办案指导电话、法院网站或者前往法院现场咨询来获取相关信息。另外,也可以通过向法院的办案办公室或者法院办公室进行书面咨询或者电话联系,寻求相关解决方法。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或求助。
审理完结后,法院应在3日内出具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并告知原告在5日内申请退还诉讼费1。
原告应于5日内向审判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如《诉讼费用减缴、缓交、缓交后减半或免交证明》、原告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以及《民事诉讼费用缴纳收据》或财务机构出具的关于支付民事诉讼费用的证明1。
提交申请后,退款通常会在1-2个月内完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