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生会开具诊疗记录和处方;
其次,患者拿着诊疗记录和处方到居住地的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窗口进行报销申请,填写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
最后,经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患者可以领取医疗费用报销款。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报销时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农民合作医疗证和医疗费用原始发票等相关手续。
首先,患者在医院就诊并进行费用结算后,获取门诊或住院的费用明细单据;
然后,患者携带相关单据到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最后,由医院或定点机构通过系统进行费用报销结算,患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销款或将款项直接打入银行卡。需要注意的是,患者需确保所提供的费用明细单据真实有效,以便顺利通过报销流程。
新农合报销的流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
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
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四、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
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