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飞机的箱子会称重,登机时将限定带入客舱行李的最大体积或者重量。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也就是17磅,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等同于11磅。
旅客在乘坐飞机过安检时,通常需要将包里的所有物品全部取出,包括电子设备、液体、食品等,以便安检人员进行检查。
液体容器的容积不能超过100毫升,并且必须装在透明的、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每个袋子的总容量不能超过1升。安检人员可能会要求旅客打开包或行李,以方便检查。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危险化学品等。
机场安检不称行李重量。
根据民航局随身携带乘机的行李重量(七公斤内),种类和行李箱及登机箱的尺寸大小规定,乘客在进入安检区域时有机场工作人员目测核定,乘客在大小尺寸规定的登机箱内不可能装超出规定重量的物品,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尺寸超标,工作人员会阻拦你带箱进入安检区,托运行李要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