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公务接待流程
2.1.1接到局办公室转发经局领导同意的接待方案后,5分钟内通知接待场所。
2.1.2接到方案后与方案制作部门沟通接待服务细节(就餐形式、就餐地点、客人相关信息及饮食习惯等要求)。
2.1.3主要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请示局长是否需要接待服务人员到场布置及服务。
2.1.4按照接待方案印制接待陪同人员及来宾名单名签。
2.1.5制定公务接待菜单(以辽河口渔家菜为主),通知接待场所提供基础菜单,报会务接待科初审, 初审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审定。
2.1.6接待人员在就餐前至少提前 2个小时到达接待场所,与酒店负责人员召开接待协调会。
2.1.7检查餐厅准备情况,台面标准化布置(白台布、主题桌芯)、名签、桌椅、衣架、饮品、服务人员配备等是否准备妥善。保证室内干净整洁、灯光明亮、空气清新,禁止室内有异味或喷洒空气清新剂。
2.1.8检查餐厅温度,冬季室内温度 23℃,夏季室内温度 24—26℃(如室内外温度达到相同标准,可正常使用自然通风)。
2.1.9反复与接待单位沟通,确定客人用餐时间及准确人数,如遇沟通不畅,及时向分管副局长和局长汇报,保证沟通顺畅。
2.1.10单纯就餐情况下,如领导或客人提前到达接待场所,可引领到会见室或餐厅等候。
2.1.11及时了解客人到达准确时间,按时上菜,保证菜品温度与质量。
2.1.12一楼大厅安排一名接待人员负责引领,再安排一名接待人员负责住宿房卡发放、司勤人员就餐、车辆安排等工作。通知酒店服务人员提前控梯,保证门前交通畅通。接待人员提前通知客房部按客房标准化要求做好客房相关准备工作。
2.1.13就餐期间,安排一名接待人员监台,观察了解领导用餐情况,监督执台人员做好标准化服务并做好记录,做好副省级以上领导用餐菜单的存档工作。
2.1.14就餐结束前 5分钟做好控梯工作,并根据来宾日程安排提前通知客房部将主要领导房门适时打开,做好引领主要领导到房间或安排好出行车辆等工作。
2.1.15按公务接待标准审核账单,签字确认,做好下一环节的部署,直至整个接待日程结束后,审签本次接待费用,并做好接待标准工作总结。
2.2接待现场协调要求
2.2.1每次接待前召开协调会,针对本次接待工作进行分工布置。
2.2.2召集涉及接待人员(包括厨师长、酒店经理)召开协调会。
2.2.3提前对涉及接待场所进行人员分工。
2.2.4对涉及接待场所按标准应求进行布置准备。
2.2.5对涉及接待场所进行检查。
是的,公务接待报销需要附上消费明细。消费明细可以反映出接待活动的具体消费内容和金额,能够帮助审批人员清晰地了解公务接待的具体费用情况,以便进行审批和核实。
一、公务接待程序
1.四要素。有公函(包括电话通知)、有审批、按标准、有清单。
2.接待程序。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二、公务接待迎送
迎送。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公务接待住宿、用餐
1.住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2.用餐。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务接待用车、警卫
用车、警卫。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五、公务接待预算、报销管理
1.预算管理。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报销管理。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2)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3)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4)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5)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七、接待清单
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公务接待用餐注意事项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7. 国内公务接待费禁止事项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8. 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