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内,按照规定可以在每个月的税前工资中申报抵扣的一些专项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支出。
所谓本期专项扣除三险,就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将自己在每个月的薪资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个人部分,按照规定进行专项扣除。这是因为这三种保险费用是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应当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也可以作为本期专项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通过申报本期专项扣除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适用于工薪阶层等纳税人,可以有效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需要注意的是,专项扣除的具体金额和申报方式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核算和申报。
如果员工在本月辞职,公司要求个人全额承担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国家规定,只要员工在单位上班,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员工在当月辞职,公司也应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如果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中心或稽查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13。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如果员工在离职当月,公司要求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这是不合理的
当本期应收款未收,而下期收到款项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首先,在本期确认销售收入时,应将应收账款记入借方,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记入贷方。这是因为应收账款是商品销售时,货款尚未收到,挂在账上的金额,属于企业的资产。而主营业务收入则是企业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应交税金则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得出的应缴纳的税金,两者都属于企业的负债或费用。
其次,到了下期收到款项时,应将银行存款记入借方,应收账款记入贷方。这是因为此时企业已经收到了客户的款项,银行存款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减少,完成了从应收账款到现金的转化。
这样的账务处理能够清晰地反映出企业的销售活动、应收账款的形成和收回,以及现金流入的情况,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请注意,具体的账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会计制度、行业特性或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法,并确保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为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防止坏账的产生,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